自兩個多月前,我好像被風邪神纏上一樣,到今天已經第五次感冒了...,其中兩次還發高燒,咳嗽更是嚴重,大小咳不斷,開會也咳不停,咳到都覺得很丟臉。
一波快好了,馬上又一波來,昨天這次換成不斷流鼻水,衛生紙不離手,整個就是壞了第三天的假期。
到底是為何呢?從小到大也沒這虛弱過。
是該運動還是吃營養補給品?還是該來去拜拜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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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適逢百年,很多周邊親朋好友同事們都選擇百年來完婚,所以年初至今,我和宸爸已經吃了不知幾攤的喜宴了...至本週末達顛峰,一天一攤,還真的吃到有點怕...感覺自己暴肥不少...
也因為這樣,結果對喜宴最多的心得竟然是今年,而非我們結婚當年,也才知道當年的婚宴還真是很 "隨性" 就完成了,還好還堪稱順利...。
最大的心得莫過於喜宴上的 "招待"一角。事前確認的好,現場招待的好手腕,加上細心的安排,還真的是喜宴上的靈魂。
因為喜宴上太多不認識的parties被放在一起,參加的人數又很難事前精確掌握。所以好的招待,不僅影響參加朋友的心情與場面的熱絡性,也影響自己的錢情與會不會背上浪費食物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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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到了元旦,而且是民國100年的元旦。
98年年底新工作的開始、宸宸的出生、坐月子時媽媽在鬼門關轉了幾次,至今仍未癒、外婆的健康問題,直到99年結束,我對走向人生的另一個階段與面對的挑戰,似乎仍然未找到最佳的平衡點。
雖然都是人生中的必經之路,但是這種在短時間內被迫長大,去擔負起以往不曾有過的人生責任的感受卻很痛、也很沈重,常總有喘不過氣,跟不想面對的勇氣。
有了宸宸的家,雖然更像個家了,但卻也失去了自我,所有的時間與心思,都為著宸宸轉著,不是被迫,而是不由自主。只是失去與獲得間的平衡點,還需要點時間的淬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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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接到2通彰化警察局&彰化員林地檢署的電話,
說我是 "林永順詐騙案 " 的嫌疑犯,我涉嫌販賣銀行帳戶給林永順,
涉嫌人數多達七百人,還問我為何7/15位何不出庭,還拒領用掛號寄來的法院傳票,而且有我一切的基本資料。
我必須要在昨天到彰化員林地檢署出庭作證,不然我將有可能被處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我懷疑來電顯示號碼,可以查104證明,
結果我打了104,真的是彰化員林地檢署的電話:88648357274
接著還要我去7-11收法院傳票的傳真,也都很真實,
因為要保護我名下的銀行帳戶,必須把金額大於十萬的戶頭提領出來出庭作證,
他要我把帳戶清空,不然會凍結我名下所有資金。
所以要去合作金庫把這十萬元匯到一個警官的帳戶,他會代替我出庭作證,過三天就把錢還我。
嚇死我了,還很有耐心跟我解釋了三個小時多。
還說以上內容全程都有錄音,也不能跟任何人說有關這一切的事情,
不然自己會有洩密罪,聽的人也會變成嫌疑犯。
說的我差點信以為真,真的太真實了,太恐怖了。
後來我想想還是打165防詐騙去報案,還把合作金庫的帳戶號碼給165。
所以呀,接到電話的人真的不要心慌,小雷說我們是善良老百姓,做的正行的正。
真的有犯法,等真的收到法院通知再說,就算傳票沒寄到,警察也會帶著傳票上門來拘提,不會用電話通知。
話說這些人真的很誇張,好手好腳,講話也很有邏輯,為何不去正當職業工作呢?
騙這種人家的血汗錢,不會心裡不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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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真真真的是超級有已婚婦女的insight,邊看邊大聲的說:對對對對對! 轉載: Subject: 今年除夕,我要陪媽媽吃年夜飯 每個女人應該都心有戚戚焉~ 這真的是21世紀的兩性社會嗎…. 新聞哇哇哇的忠實觀眾 分享一篇鄧醫師之前在部落格公開的一篇好文章 作者名稱:鄧惠文除夕回娘家 「今年除夕,我要陪媽媽吃年夜飯。」 這不是一句很簡單的話嗎? 如果出自男人口中,不論他已婚或未婚,聽起來盡是孝心與溫暖。如果出自女人,未婚的還可以,如果已婚的女人這樣說,結果會怎樣? 試著在Google輸入「除夕回娘家」,查到的各種討論足以讓人瞠目結舌,這件事似乎比要美國從伊拉克撤軍還難。 以下是幾位女性在所謂「民主」、「已開發」、「男女平權」的台灣社會發出的心聲: 「過年回婆家壓力好大。我不會煮飯,婆婆總是唸東唸西讓我覺得好緊張。」 「他們會一直問我怎麼還沒生小孩。好像我沒盡到責任,虧欠他們家似的。」 「回娘家感覺當然不一樣!跟自己的爸爸媽媽、兄弟姊妹在一起,他們都是最疼我的人,聚在一起很窩心,可以談自己真正的想法。」 「跟媽媽一起煮飯或打掃不會像跟婆婆做家事那樣緊張,因為一切都是熟悉的習慣!」 「如果可以選擇?當然想回娘家過年!可是我連講都不敢講。我公公會生氣,他會覺得我侮辱他們家。左鄰右舍會批評我是惡媳婦,我先生也會沒面子。」 「我擔心如果堅持不回婆家過年,對婚姻造成的後果,會讓我不知道該如何善後。」 「人家說初二之前回娘家會帶衰娘家。是真的嗎?」 我聽到這些煩惱的留言,也在醫院看到本來健康的女人因為回婆家過年的壓力而出現憂鬱症狀,還拜託醫生開診斷書,寄望能藉此免除一點在婆家的「勞役」。 「台灣怎麼會有這種問題啊?我不能想像!」一位在美國長大的廣播主持人和我一起接聽call in之後,忍不住大叫。 「嘿!冷靜一點!」我說,「在這裡談這種事一定要很冷靜,不然別人會說我們是有情緒障礙的歇斯底里女性,會藉此貶低我們的意見。」 「是嗎?那台灣的立法委員為什麼愈激動愈出名?」 在一旁操縱錄音設備的年輕男助理遞來茶水:「兩位大姊,喝茶消氣囉!不過,女人想回娘家過年,男人想回婆家過年,總要有人讓步吧?」 當然。我們從來不要求(也不奢望)男人成為被宰制的弱勢,我們只是要一點公平而已。 曾經有人提出夢幻的折衷方案:兩邊輪流過,一年在婆家,一年在娘家。 但立刻有人回應:「那還是不公平!我去婆家是做女僕,老公來我家是做大爺!」 其實,哪一個女人不希望跟婆家和樂相處?誰喜歡背負「惡媳婦」「忤逆」的罪名?誰願意在夫妻之間拉出不滿的張力? 如果回婆家是愉快的經驗,女人自然會高高興興的去,這就像美食自然受歡迎一樣,是人類追求舒適的天性。 一個讓媳婦不想去的婆家,往往有著至今還認為「媳婦理應侍奉公婆」的長輩、重男輕女的態度、或是與媳婦娘家大為不同的生活習慣。 無論多少耳提面命,無論夫家文化多麼龐大,都改變不了女人也有自己的父母、家人的事實。一味要求女人結婚後遵從「夫家先於娘家」的形式,不考慮雙方從平等的基礎上培養好感互動,是違反人性的。 如果有人不喜歡回婆家過年,卻因為社會的習俗與體制不得不去,就違反了自由。這麼簡單的道理,人們卻把它搞得複雜無比,用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責難女人,嚇唬女人,竟然還發明了「除夕初一回娘家會帶給娘家厄運」,抓住女人心繫父母家人的弱點予以威脅。 明明是全球暖化、溫度像夏天的冬季,這些過年的事卻能讓人心寒而哆嗦。 現代社會的婚姻與家庭模式已經大幅改變,許多家庭只有女兒,這是大家都能接受的事,還記得二十年前家庭計畫政策中的口號「男孩女孩一樣好」嗎?那應該算是一個成功的口號,現在沒有人會為了有個兒子而連續生「七仙女」,或是把女兒取名為「罔市」「罔腰」「招弟」了吧?然而,當年在這個口號下被生出的女孩們,現在長大了,結婚了。除夕佳節,只生女兒的父母必須自己面對空蕩的屋子,望著電視上家家慶團圓的圍爐節目? 或者,如果是單親家庭的女兒呢? 典型的版本是這樣的:十多年前,一個女人選擇離婚,在條件協商中,重男輕女的公婆堅持要留下孫子,離婚的女人勉強爭取到女兒的監護權。母女相依為命,經濟上、情緒上、社交上各種無助的困境讓母女之間形成一種特別的依附與感情。女兒長大了,結婚了,除夕夜要回婆家。這位女兒的心情如何?伺候著子孫滿堂的公公婆婆,她的心裏充滿了憂傷。而這位母親的心情又是如何? 難道這種不捨也要被強制歸零嗎?用「帶衰娘家」來嚇唬這個想回家陪媽媽的女兒,不會太無情了嗎? 很多聽眾與讀者寫信給我,說她們不敢挑戰父系體制,但願意「偷偷」聲援「除夕回娘家」的運動。 這或許是個很好的開始。但是,我們已經停在「開始」很久了,什麼時候才要付諸行動?要把這個問題留給我們的女兒嗎? 我知道別人會說什麼:初二就可以回娘家嘛、沒女兒的家庭初二也很可憐啊、公公婆婆年紀大了,妳還要傷人家的心…… 拜託,不要睜眼說瞎話好嗎?如果真的那麼簡單,倒過來也無妨嘛。今年就除夕回娘家,女婿下廚幫忙、打掃、扮笑臉逗丈母娘開心,還得住到初一。而初二,媳婦們請打扮漂漂亮亮,到婆家吃頓飯,在客廳坐個兩小時。嘿!只有客廳喔。廚房不是女人去的地方。 哇!好久沒這樣期待過年了! 牛媽日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87)
今天北上,原以為又要告別南部的溫暖大太陽,回到陰雨的台北,
想不到到了台北,發現今天的天空好清澈、好清澈,
我們從台北市南邊開往北端,就見台北101清晰的佇立在市中心,真是難得一見的景象。
晚上,與家人在信義區用餐,夜空依舊清澈,月明星稀,
皎潔的月亮斜倚在台北101大樓旁,
路上許多人也都紛紛拿起相機拍下這難得的景象,
只可惜我的手機相機功能不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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