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的第三、四天(當地時間11/4~11/5),因為是自由行,所以除了早餐外,都必須自我料理。

有點後悔的是,這2天不是吃星巴克就是吃麥當勞,唉!都已經吃了,就只好安慰自己:至少第三天早上在中央公園附近吃的星巴克還算旅遊書上有介紹的景點喔,早上總有一群上班族在此吃早餐,然後望著手上的筆記型電腦,邊吃邊為今天的工作而努力。這家星巴克的早餐也很多樣化,不像台灣多以咖啡為主,吃的少之又少。我吃ㄌ一ㄍ三明治,真不賴!咖啡則是選擇台灣沒有的,以白巧克力調成的摩卡咖啡,好喝!ㄟ…不過也很貴,一杯要約5塊美金。



至於麥當勞ㄋ,則去了全球總店,除了價錢更貴外,特別的是店裡有鋼琴真人現場演奏喔,雖然環境…是一樣的吵雜。他們的麥克雞塊餐真是讚!比台灣的還好吃喔!不像是冷凍後再油炸,感覺是現炸的,吃起來酥酥脆脆ㄉ,裡面ㄉ肌肉也很滑嫩。



當然鬧的笑話還是要誠實的招共,除了全球總店的麥當勞外,在第四天的晚上,因為要觀賞外百老匯,所以來到了NYU附近,不巧的是居然下起大雨,因為不知這場雨會下多久,加上晚上昏暗且不熟悉街道,因此決定和同事就近到麥當勞吃,這次輪到我自己點餐。



在看準了五號餐6塊麥克雞後,我竟自以為聰明的跟店員說:I would like to order fifth. ….重複講ㄌ2~3遍後,店員看著我手比的五,回問我說:NO.5?....ㄟ..頓時覺得真尷尬,幹嘛自以為聰明的想說 “第五號” 呢?真丟臉,害我在說 "Beverage is coke." 時,店員還怕我講錯的拿起杯子,再問一次:coke?



哇~~丟死人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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